一、项目背景
2003年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发布。《决定》指出:人才资源能力建设是人才培养的核心。树立大教育、大培训观念,在提高全民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的基础上,重点培养人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着力提高人的创新能力。围绕创新能力建设,根据各类人才的特点,研究制定人才资源能力建设标准。《决定》强调:坚持学习与实践相结合、培养与使用相结合,促进人才在实践中不断增长知识,提升能力。
联合培养研究生的模式在部分大学之间、大学和企业之间已经存在,但在大学和国家部委机关之间尚无先例。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在认真学习领会《决定》的基础上,倡导并首创建立了这一新型的联合培养研究生模式。这一项目的初衷是,一方面考虑到卫生部机关司局编制比较紧张,工作任务繁重,司局领导提出政策研究与资料收集处理工作亟需加强,人才中心愿意提供力所能及的协助;另一方面高校为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竞争能力,培养应用型卫生管理人才,也有让学生参与社会实践的需求,卫生部人才中心从为机关提供人才服务角度,为人才和用人单位之间搭建桥梁,也为拓展人才队伍培养的新途径,开始积极探索联合培养研究生工作。
2003年,该项目正式启动。经过试点与实践,目前已先后与国内多所大学共同开展了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工作。新型联合培养研究生模式不仅开拓了人才培养的新领域,而且取得了阶段性成果,这种培养模式呈现良好发展态势。
二、项目目标和意义
项目目标: 坚持理论知识与实践相结合、培养与使用相结合,促进人才在实践中不断增长知识,提升综合能力,培养复合型人才。
项目意义:一方面在兼职导师(各部委司局级领导为主)的指导下,研究生可以把理论知识及时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同时结合所在司局重点工作选定研究方向,边工作边进行资料收集、分析并撰写毕业论文;另一方面研究生参与部分工作,甚至直接参与卫生和社会发展政策研究项目,为有关部委,特别是为人员紧张的部门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和帮助。而对于学校和导师而言,支持研究生接触实践工作,接触社会,是对研究生能力培养的有效途径,也为学校院系开展各领域的相关课题研究开阔了思路。这是一个三方共赢的项目。
三、项目进展
从2003年这项工作正式启动起来,迄今为止,联合培养研究生项目已经顺利进行了4批。
5年来,选择此项目建立联合培养关系的学校从最初1所发展到11所,分别是:山东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大连医科大学、哈尔滨医科大学、中国医科大学、河海大学、、四川大学、中南大学、潍坊医学院。
接收研究生的部委和司局也不断扩大,目前主要包括:发改委社会发展司,财政部社保司,卫生部人事司、政策法规司、办公厅、规划财务司、医政司、科教司、国际合作司、应急办、监督局、疾病控制局和机关党委等多个司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厅、政策法规司、市场司、监察局等,中日友好医院等单位,共有20多位司局级领导担任兼职导师。
5年来,联合培养研究生已近100名。涵盖的专业有: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营养与食品卫生、卫生政策管理、新闻学、行政管理、会计学、现代历史、法学理论、文艺学、国际政治、民商法、宪法与行政法、社会学、经济学、企业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英语、流行病与卫生统计等20多个专业。
四、项目管理
1.负责处室及人员:人才中心指定一位中心领导专门负责该项目,一名工作人员具体承担日常管理工作。人才中心办公室、行政后勤处、世界卫生组织人力资源合作中心及资产财务处等部门参与联合培养研究生工作的日常管理和协调。
2.经费:人才中心自筹经费,为联合培养学生(外地生源)租赁集体宿舍,并给每位学生提供540元/月的生活补助。联合培养期间为京外学生报销一次交通费(往返火车座位票)。
3.联合培养时间:每批次1年,一般为1个学年(7月-次年6月)。人才中心每月召开一次例会,听取研究生学习工作汇报,解决有关问题。
4.联合培养研究生管理制度:包括人才中心与大学联合培养研究生项目协议;人才中心招收联合培养研究生管理办法;人才中心联合培养研究生守则;联合培养研究生兼职导师职责等。
五、联合培养取得的成绩
1.研究生毕业论文选题均体现了卫生与所学专业的交叉融合,全部按时完成写作。
2.根据研究生所在司局反馈的情况,经过一年左右的锻炼,绝大多数接受联合培养的研究生均已能比较熟练地处理所在处室日常事务,处理公文能力、组织能力和协调能力有了较大提高。
3.研究生均感到受益匪浅,认为联合培养使他们学到了许多书本上学不到而终生受益的知识。
4.人才中心与原部属高校合并后的院校合作交流明显增多。
5.人事部等部委牵头、人才中心提出的人才综合素质评价研究、管理干部胜任力研究等课题有联合培养研究生导师参加。
6.最初确定为研究生毕业论文选题的医师责任保险研究项目与人大代表的建议恰好吻合。课题研究过程中,部领导对此做了专门批示,要求抓紧研究。
7.经过联合培养研究生的牵线搭桥,有些部委的研究项目委托学校承担,并提供经费支持。
8.联合培养研究生得到有关单位的亲睐,被招聘录用。
六、项目联系人
姓名:陈哲娟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后海北沿14号 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邮编:100009
电话:010-59935395
传真:010-59935352
电子邮件:chenzj@moh.gov.cn